• 网站支持IPv6
  • Baidu
    map
    索 引 号:    K13651684/2018-0014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机构设置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溧水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8-07-27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南京市溧水区供销合作总社主要职责组织架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  号:    溧政办发〔2018〕74号 关 键 词:    人员编制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关于印发南京市溧水区供销合作总社主要职责组织架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镇(街),区各局办,区各直属单位:

    《南京市溧水区供销合作总社主要职责组织架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区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7日

    南京市溧水区供销合作总社

    主要职责组织架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以及省、市有关意见精神,按照溧水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方案》(溧委发〔2016〕49号)的总体要求,着力构建起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全系统改革发展。

    (二)组织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拓展经营服务,创新经营方式,引导成员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逐步将基层社办成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

    (三)组织指导全系统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参与现代农业服务中心建设,为农民提供系列化、专业化服务。

    (四)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和全区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络建设。负责区域农产品市场及品牌建设,促进农产品销售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五)接受区委区政府委托,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重要农产品及其他商品的生产、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六)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组织实施对成员社的工作考核及资产监督,协调成员社之间关系。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开展行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负责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教育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从业人员、农民社员和农民经纪人技能教育培训。

    (八)依法监管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发展社有企业,完善治理结构,推进联合与合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架构和内设机构

    区供销合作总社的组织架构为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全区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为区供销合作总社的权力机构,理事会为全区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执行机构,监事会为全区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监督机构。理事会和监事会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和理事会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

    (一)社员代表大会

    全区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的职权为:审议和批准区社理事会工作报告;审议和批准区社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和通过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选举或罢免出席上级社代表大会代表;通过或修改区社章程;选举区社理事会理事、监事会监事;讨论并决定其他重大事项。全区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二)理事会

    区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对全区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区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供销社内外联系及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宣传、信息、调研、保密、网站、政(社)务公开和接待等工作;负责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负责组织人事、职称评定、职工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负责供销社老干部、工青妇、托管中心和后勤保障工作;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2345工单办理等工作。

    2.财务审计科(社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负责编制供销社财务预决算、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负责系统财务会计报表的审核、汇总和网上直报工作,分析财务运行状况,提出增收节支建议;负责重点项目融资、资金调度使用工作;负责供销社各类改革发展专项资金的审核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拟订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并执行监督;承担系统社有企业产权、股权和债权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参控股企业的股权监管和绩效考核;负责对系统内各单位财务及相关人员的审计监督和重大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的审计;负责指导、督促检查系统各单位的财会、审计、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系统财会、审计人员的学习培训。

    3.经济发展科

    负责拟订系统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系统新建项目的立项报批、项目建设、管理和验收工作;承担系统统计报表的审核、汇总和网上直报及综合业绩考核工作;负责系统招商引资(智)、经贸工作;承担系统内行业协会建设,做好协会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供销社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认证;拟订社有资产重组、整合的指导意见;管理系统社有企业,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卫生、稳定等工作;指导系内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工作。

    4.合作事业科

    负责基层社、综合服务社建设,引导成员社发展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指导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农产品品牌建设及产销对接和推进各类专业市场建设等工作;负责为农服务项目的申报管理工作;参与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负责农产品经纪人培训工作;组织系统内外优质农产品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统一推广使用和规范管理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

    (三)监事会

    区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对全区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全区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理事会对区政府委托的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推进社有资产优化配置,提高社有资产经营效益,确保社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监督和维护供销合作社及其成员社的合法权益,指导、监督区社机关和直属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

    区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下设监事会办公室,承担区社监事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监事会的调查研究,了解并反映监事、系统服务对象对理事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指导基层社监事会工作,处理相关信访问题。 

    三、人员编制 

    区供销合作总社机关核定事业编制18名。

    领导职数:理事会主任1名、副主任2名;监事会主任1名;科长(主任)5名(含监事会办公室主任),副科长(副主任)3名。

    四、其他事项

    1.南京市溧水区供销合作总社机关按事业单位设立登记。

    2.区供销合作总社监事会主任领导职数按照区管副职管理。

    五、附则

    本规定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评估,其调整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