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3651684/2020-124780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组配分类: | 审计结果公告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溧水区审计局 | 生成日期: | 2018-10-2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溧水区屏溪佳苑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二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 ||
文 号: | 溧审公告〔2018〕5号 | 关 键 词: | 保障房;监管办法;危旧房改造;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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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区屏溪佳苑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二期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南京市溧水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12月5日,对南京溧水中山保障房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障房公司”)的屏溪佳苑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二期工程的投资、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规划、用地等审批情况
1、立项审批情况
2013年10月15日,溧发改审〔2013〕386号)该项目计划占地面积139.7亩,项目拟建总建筑面积23843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925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9177平方米,项目估算计划总投资11.55亿元。
2、用地规划、工程规划及土地使用证审批情况
截至审计日,本工程尚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项目招投标情况
该项目桩基及土石方、土建及安装、泛光(夜景)照明等工程,电梯、外遮阳等采购及安装,监理、项目管理服务,均进行了公开招标。地质勘察、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亮化工程设计、智能化设计及室外景观设计,均采取了邀请招标方式。
2、项目竣工验收情况
2017年11月15日,经施工、监理、设计、项目管理单位、保障房公司等共同验收,该项目已完成工程施工合同和图纸变更的所有内容 ,验收结论为合格。
3、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情况
2013年9月,保障房公司出台了《南京溧水城市建设集团拆迁安置房项目工程质量监管办法》(宁溧中山房〔2013〕001号),该办法包括工程监理监管办法、施工监管办法、质量检测监管办法等系列监管办法。
(三)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情况
1、工程造价审计情况
该工程送审工程造价总额80201.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4115.8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253.01万元,建设期利息(融资费用)8832.86万元。
该项目审定工程造价总额74527.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441.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253.01万元,建设期利息(融资费用)8832.86万元。审定造价总额较送审减少5674.47万元。
2、资金来源与支付情况
2016年6月17日,保障房公司对屏溪佳苑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工程以棚改基金的方式融资115500万元(按照面积分摊,二期融资金额为80515.05万元),于2016年6月20日全部到账。截至2017年10月31日,保障房公司共支付工程费用35113.72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保障房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及区委、区政府的各项政策要求,积极推进保障房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及设备(货物)采购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制定系列监管办法加强施工过程管理,在充分保障棚户区改造这一民生工程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勘察、设计等服务,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地质勘察、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智能化设计、景观工程及亮化工程设计等采取了邀请招标。
(二)外遮阳采购及相关服务重复招标
2014年11月28日,保障房公司发布了屏溪佳苑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工程1-10栋及地下车库招标文件,招标清单中包含外遮阳采购及相关服务,由南京苏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项目实施过程中保障房公司对所有安置房的外遮阳标准、规格、材质等指标进行了统一要求,经与原承包人签订补充协议,原承包人同意放弃合同内外遮阳的承包任务。2016年3月29日,保障房公司发布了外遮阳及采购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
(三)标后监管未严格执行到位,变更内容未获批准先行实施。该项目外墙增加水保漆、墙体材料、外墙铝单板及雨棚、智能化等变更,涉及金额2985.69万元,没有履行签证报批手续。
四、审计建议
(一)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落实相关行政许可,切实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二)加强《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贯彻,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
南京市溧水区审计局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