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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K13651684/2022-77119 主题分类: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组配分类:    解读材料 体裁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溧水区卫健委 生成日期:    2022-06-1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关于《溧水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文  号:     关 键 词:    婴幼儿照护;照护服务;服务设施;发展;服务工作;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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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溧水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规范发展,扩大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经溧水区人民政府同意,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溧水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溧政办发〔2022〕2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编制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21〕24号)。

    (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1号)。

    (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57号)。

    (五)《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健委关于南京市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18号)。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

    构建与全区人口结构、婴幼儿数量相适应的托育服务设施规模和布局。到2025年,区级、镇(街)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和村(社区)亲子活动室全覆盖,托育服务供给明显增加,各镇(街)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实现“一镇街一普惠”。健全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形成规范有序、行业自律、合力共治的管理体制,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倡导家庭为主的科学育儿服务;完善三级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体系建设;发展多种形式机构照护服务;推进普惠托育体系建设;做实医育结合。

    (二)健全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托育机构登记备案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强化机构自律和社会监督。

    (三)完善支持保障体系。强化政策支持,通过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加大对婴幼儿照护机构的支持力度;加大用地规划保障。

    四、《实施方案》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重大问题,制定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完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推动全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有序发展。

    (三)强化安全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每个婴幼儿照护机构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联合执法检查。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监管责任,抓好婴幼儿照护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相关文件: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水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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