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3651684/2022-77119 | 主题分类: | 卫健、妇女儿童、体育 |
组配分类: | 解读材料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溧水区卫健委 | 生成日期: | 2022-06-1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关于《溧水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婴幼儿照护;照护服务;服务设施;发展;服务工作;管理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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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溧水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规范发展,扩大普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经溧水区人民政府同意,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溧水区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溧政办发〔2022〕2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对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编制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
(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21〕24号)。
(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1号)。
(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57号)。
(五)《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卫健委关于南京市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18号)。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目标
构建与全区人口结构、婴幼儿数量相适应的托育服务设施规模和布局。到2025年,区级、镇(街)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和村(社区)亲子活动室全覆盖,托育服务供给明显增加,各镇(街)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实现“一镇街一普惠”。健全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形成规范有序、行业自律、合力共治的管理体制,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倡导家庭为主的科学育儿服务;完善三级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体系建设;发展多种形式机构照护服务;推进普惠托育体系建设;做实医育结合。
(二)健全完善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托育机构登记备案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分工负责的原则,落实分级管理责任;强化机构自律和社会监督。
(三)完善支持保障体系。强化政策支持,通过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加大对婴幼儿照护机构的支持力度;加大用地规划保障。
四、《实施方案》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重大问题,制定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稳妥有序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建立完善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推动全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规范有序发展。
(三)强化安全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每个婴幼儿照护机构每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联合执法检查。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监管责任,抓好婴幼儿照护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