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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K13651684/2023-9065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溧水分局 生成日期:    2023-10-23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石臼湖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文  号:     关 键 词:    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
    内容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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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石臼湖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石臼湖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以石臼湖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共预划分1个登记单元。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约为3个月。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南京市溧水区、高淳区。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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