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3651684/2023-100546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组配分类: | 解读材料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溧水区城建局 | 生成日期: | 2023-11-20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溧水区城镇燃气居民和餐饮用户“安心用气工程”建设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城镇燃气居民;餐饮用户;安全保供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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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城镇燃气居民和餐饮用户“安心用气工程”建设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目前,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南京市溧水区城镇燃气居民和餐饮用户“安心用气工程”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文件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我区已构建“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的城镇燃气安全保供体系。但是,我区燃气用户基数大,用户端安全措施不够全面,主要是相关法规政策更新,存量用户燃气设施不能满足最新标准要求,改造推进力度不够,用户更换更高标准燃气设施的积极性不高。从规模上看,燃气点多、线长、面广,体量基数大、链条长、环节多,安全风险依然存在。
《江苏省燃气管理条例》为燃气用户使用安全提出了原则性的要求。今年9月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燃气居民和餐饮用户“安心用气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办规字〔2023〕2号),全面推进“安心用气工程”建设,着力解决用户端“瓶、灶、软管、阀、管网、环境”安全隐患。为推进符合标准的燃烧器具及配套管阀、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的更新与安装,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我区须依据省、市有关规定,制定具体的操作性规定。
二、起草依据
《实施意见》的形成主要依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规范,主要依据包括如下:
(1)《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23〕3号);
(2)《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推进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安装使用工作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82号);
(3)《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安〔2023〕7号);
(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燃气居民和餐饮用户“安心用气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宁政办规字〔2023〕2号)。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围绕“安心用气工程”建设的总体要求、范围和标准、重点任务、资金政策、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规定。一方面明确了安心用气工程的实施范围和标准,加强源头管控,突出精准治理,分级分步给予不同用户群体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实施步骤,完善“燃气企业主责、燃气用户配合、部门行业监管、各板块属地管理”的责任机制,分工明确、联合发力,更有效地推进工程建设。《实施意见》加强监管合力建设,突出源头治理,制定了十项重点任务,明确了十项主要目标。一是用气底数精确掌握。二是产品质量持续改善。三是新增餐饮全面规范。四是燃气供应平稳安全。五是瓶装燃气加快转换。六是本质安全显著提升。七是完善瓶装液化气市场布局。八是企业经营守法规范。九是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十是智慧监管成势见效。
四、补助政策
《实施意见》中对困难居民用户、瓶装液化气用户、小餐饮用户更换“灶管阀”均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并且对餐饮场所“瓶改管”“气改电”也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资金政策适用于安装符合规范标准“灶管阀”、达到“安心用气”标准的用户,资金政策起算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即为2023年6月21日后满足条件的均可享受政策补助。
五、实施步骤
“安心用气工程”建设自本意见施行之日起至2025年底,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和集中攻坚阶段(本意见施行之日至2023年11月)。成立区级工作专班,组织动员部署、专项培训,建立巡查指导、会商会办、交办督办、通报点评、绩效评估、考核激励等机制;以餐饮用户为攻坚重点,建立隐患整治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强化隐患限期整改、有效风险管控。
第二街道:全面推进和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餐饮用户全部完成“安心用气工程”建设,持续推进居民用户“安心用气工程”建设,基本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和长效治理阶段(2024年7月至2025年12月)。完成瓶装液化气转换、居民用户“安心用气工程”建设,本质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制,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