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3651684/2024-1783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组配分类: | 解读材料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4-03-0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4年市政府主要工作目标任务溧水区分工落实方案》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主要工作目标任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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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政府主要工作目标任务溧水区分工落实方案》解读
一、编制原则
2月6日,市政府印发《2024年市政府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宁政发〔2024〕12号)(以下简称为《市分解方案》),将《政府工作报告》所确定的202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市政府主要任务分解成十一个方面138项重点工作。
(一)《市分解方案》中没有我区牵头主办的工作。
(二)《市分解方案》中明确由“溧水区政府”“各涉农区政府”“各区政府”“相关区政府”协办的工作共有82项,其中:“溧水区政府”协办的有3项(即:加快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放大国家农高区引领作用、加快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各涉农区政府”协办的有8项(均为农业农村工作),“各区政府”协办的有58项,“相关区政府”协办的有13项。
缘此,按照“全口径认领、全事项论证、全工作分解”原则,对前述82项协办工作进行研究论证,编制《2024年市政府主要工作目标任务溧水区分工落实方案》(以下简称为《区分工方案》)。
二、编制过程
(一)向市政府督查室了解《市分解方案》编制的原则、把握的重点、有关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我区承担的具体任务。市政府督查室反馈,“相关区政府”协办的工作中有2项(即:“加快实施宁滁高速、宁盐高速、都市圈环线等项目,续建新生圩、建宁路过江通道,建成龙潭过江通道,推进7条主城跨区断头路建设”和“持续推动滨江两岸风光带提升,更好展现城市滨江风貌”)不涉及溧水区,因此,对这2项工作不作“二次分解”、没有纳入《区分工方案》中。
(二)商请各部门各单位与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进一步厘清我区承担的任务内容,如“加快推动禄口机场三期工程”,经区交运局对接,涉及我区的任务主要是协助做好机场三期工程噪声污染治理。
(三)在前述工作基础上,形成《区分工方案》(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于2月8日–2月19日向各部门各单位征求意见;对反馈的意见进行研究并修改完善,形成《区分工方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于2月20日–2月21日再次征求意见。
(四)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区分工方案(送审稿)》。
三、如何落实
区各主办单位要主动加强与市业务主管部门联系,进一步明确、细化我区承担具体工作内容,按上级要求制定每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表”“施工图”并切实抓好落实,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作出溧水贡献。区政府办公室将此项工作与区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一并纳入年度督查重点和年度绩效考核范围。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区分工方案》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请区政府印发实施。
(二)目前我区正处机构改革窗口期。根据改革方案,区国资和金融监管局不再保留,其承担的金融监管、金融服务、风险处置等职责将划入区发改委,其承担的国有资产监管等职责将划入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不再保留,其职责将划入新组建的区数据局;区信访局将由新组建的区委社会工作部统一领导;区民政局承担的有关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职责也将划入新组建的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卫健委承担的老龄工作职责将划入区民政局等。《区分工方案》印发后、机构改革到位前,有关工作仍由方案中明确的主办单位负责;机构改革到位后,有关工作由承接相关职责的部门负责,无论是涉改部门还是新组建的部门都要齐心协力、主动担当,严防责任落空、工作断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