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3651684/2024-19611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组配分类: | 区政府办文件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4-03-04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水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溧政办发〔2024〕4号 | 关 键 词: | 排查;消防安全隐患;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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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水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溧水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
溧水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
2月23日南京某居民小区发生高层住宅火灾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为深刻吸取近期相关火灾事故教训,现就近期一个月开展溧水区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突出八个必查:消防设施、疏散通道、违规充电、管道竖井、消防车道、私搭乱建、电器线路、值班巡查;通过开展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对居民小区逐个、逐栋、逐单元开展拉网式消防隐患排查,按时完成隐患整改闭环;充分利用“社区物业吹哨、部门报到”机制,整合各方力量,形成整改合力。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区住宅小区,以安置房小区、老旧小区以及高层住宅小区为重点。
(二)工作内容
全面细致排查整治住宅小区消防安全隐患,强化隐患整改,重点实施8项行动。
1.开展小区杂物清理整治行动。开发区、各镇街、房产局、物业企业组织开展对小区走(楼、通)道、天井、地下室、管道井等部位的杂物进行地毯式排查整治,鼓励引导居民自行清理杂物。对清理区域三天以上无人认领的杂物,由各板块按照无主杂物负责组织进行集中清理、清拖,一周内清理完成,并持续动态清理。
2.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开发区、各镇街、房产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物业企业对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消防安全防范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关停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充电设施。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楼道、“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现象实施动态清理,对不规范停车拒不整改的依法处置。
3.开展小区违章搭建整治行动。开发区、各镇街会同城管局对高层住宅建筑屋顶平面、通风井、阳台、敞开式外廊等处违章建(构)筑物和高层建筑外墙、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广告牌、外装饰等问题,动员居民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城管局牵头,规资分局配合,下达整改通知书,依法有序组织开展拆除工作。
4.开展生命通道清理行动。开发区、各镇街、消防大队指导物业企业在小区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施划消防通道标线,物业企业对占用和堵塞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登高面的各类障碍物进行清理,拒不整改的依法处置。
5.开展充电场所隐患改造工程行动。开发区、各镇街会同房产、消防大队、城建局、规资分局根据消防管理规范要求对架空层、地下室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进行防火分隔改造、安装消防喷淋装置,通过示范案例进行推广,各镇街要在3月3日前全面开工,3月底前完成并验收使用。
6.开展居民消防安全宣传提示行动。开发区、各镇街、宣传部、房产局利用广播电视、楼宇大屏、小区电子屏等阵地,采取动漫、短视频、宣传海报等方式,大力宣传普及火灾危害、预防、逃生自救常识等;物业企业在小区宣传栏、电梯等向小区居民发放、张贴宣传各类安全提示、警示标语;通过社区、物业的力量协助引导居民落实“三清三关”,并做好宣传引导,切实开展行动。(“三清”: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三关”:离人关火源、关电源、关气源)。
7.开展集中消防应急演练行动。房产局会同消防大队压实物业企业消防安全责任,指导物业企业在3月份对小区居民分批次开展全员消防应急演练和居民疏散逃生演练,最终形成常态化演练。鼓励业主家庭购买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提升居民消防自救能力,公安分局做好保障。
8.开展隐患问题有奖举报行动。开发区、各镇街、城市治理中心近期要重点加大对住宅小区有奖举报宣传推广,鼓励业主对小区内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安全隐患行为通过“随手拍”等渠道进行监督举报。
三、时间步骤
即日起各镇街会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行动方案,采取一区一楼一策,形成合力精心组织实施,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对存在问题实行滚动治理,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排查整治任务。各镇街要认真总结工作,固化交流经验做法,最终健全完善小区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
四、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行动由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全区消防安全隐患突出风险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区房产局、区消防大队牵头会同公安分局、城建局、应急局、城管局、规划资源分局、市场监管局和属地镇(街)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专班。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区委、区政府领导对联系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进行包保督办;区人大、政协领导带队对排查整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暗访,定期形成督查报告;区委、区政府、区纪委监委成立督查小组,开展工作督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严肃处理问责。
(二)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各板块要深入开展居民住宅隐患排查工作,组织辖区公安派出所、安监站、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网格力量,对辖区内的住宅小区逐个、逐栋、逐层开展拉网式排查,形成问题清单,整改完成后组织核查验收,开展“回头看”,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治效果。
(三)落实隐患综合整治。充分利用吹哨报道机制,整合各方力量,加强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和隐患整改闭环。对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楼道堆放杂物、私搭乱建等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镇街进行执法。发现问题,要督促立行立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排出整改时间,有序推进整治。
(四)压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房产局会同开发区、各镇街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属地迅速开展消防安全专项自查,对发现问题要严格落实劝阻报告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做好消防设施的管理、维护、巡检和保养工作,定期开展消防设施测试,小区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员必须落实24小时双人在岗,一旦发生火情,应按职责分工及时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