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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K13651684/2024-41571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区政府办文件 体裁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4-05-18
    生效日期:    2024-05-18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京市溧水区特大暴雨城市防洪避险预案的通知
    文  号:    溧政办发〔2024〕16号 关 键 词:    防汛工作;城区;防汛;排涝;抢险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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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京市溧水区特大暴雨城市防洪避险预案的通知

    各镇(街),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南京市溧水区特大暴雨城市防洪避险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8日


    南京市溧水区特大暴雨城市防洪避险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新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做好巨灾预防预备,果断采取超常举措,提升特大暴雨应对能力和效率,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正常运转。

    近年来,南京市汛期局地性暴雨时有发生,且来势猛、速度快、历时短,难以准确预报,曾造成较严重的突发性洪涝灾害,对南京市的社会秩序、环境、资源等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同时给市民生活、社会经济发展、城市正常运转带来较大影响。为进一步加强南京市溧水城区遭遇特大暴雨造成城市内涝的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城市洪涝灾害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和预防预警系统,确保灾害预警准确,排涝措施得力,抢险对策有效,救灾迅速全面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保证城区特大暴雨内涝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5)《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6)《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7)《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8)《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9)《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提升城市极端暴雨防范应对能力指导意见》

    (10)《江苏省防洪条例》

    (11)《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江苏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3)《南京市防洪办法》

    (14)《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5)《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

    (16)《南京市溧水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7)《南京市溧水区防汛应急预案》

    (18)《南京市溧水区防御洪水方案》

    1.3编制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避险为要

    按照早预警、早避险、快救灾的要求,尽最大努力降低特大暴雨对城市运行和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2)确保快速反应,应转尽转

    建立健全预警响应和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做到快速反应、迅速应对,及时将预警信息发布到基层一线,做到受影响区域人员应转尽转,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

    强化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以最充足的思想准备、人员准备、措施准备,把特大暴雨应对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4)加强协调联动,高效处置

    遵循政府主导、实行各级领导负责制,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应联合行动,及时高效、规范有序地开展应急处置。

    1.4适用对象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溧水城区建成区(总面积65.6平方公里)发生的以及邻近地区发生但对城区产生重大影响的特大暴雨导致的洪涝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

    适用条件:适用于因突发性特大暴雨引起城区发生内涝灾害时的避险转移。

    南京市特大暴雨是指1小时降雨超过100毫米或者6小时降雨超过200毫米或者24小时降雨超过300毫米。

    2基本情况

    2.1城区概况

    (1)自然概况

    溧水区属宁镇扬丘陵山区,地势东南高西北低,低山丘陵面积占总面积72.5%,最高海拔368.5米。以石臼湖、秦淮河两大水系分水岭为界,北部秦淮河水系地势东南高西北低,南部石臼湖水系地势从东北两个方向由高向低倾斜,交汇于湖区。总体地形呈明显的阶梯分布,最高一级阶梯由海拔100米以上的低山组成,第二阶梯由海拔50米以上的低矮平缓丘陵组成,第三阶梯由沟谷地及滨河湖圩区组成。

    城区范围内地势相对平缓,地形以平原、丘陵为主,中山河、护城河等河道周边多为平原,金毕河、南门河和陈沛河等上游多为岗地。

    (2)气象水文

    溧水区地处长江下游,属亚热带季风型气候,空气湿润,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据历史降水量资料统计,多年平均降雨量1059.8毫米,降水年际间变幅较大,年最大降水量1826毫米,年际间降雨量绝对值相差1277.9毫米。

    年内降雨量分布存在明显差异,雨量多集中于每年5-9月份。汛期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60%-70%。全年降雨呈现三个多雨期,分别为:4-5月春雨期,平均降雨量为189.7毫米;6-7月梅雨期,平均降雨量为347.7毫米,8-9月是受台风影响的秋雨期,平均降雨量为205.4毫米,三期的雨量占全年雨量的70.6%。

    暴雨大多出现在梅雨期和台风季节。历史最大1日降雨量266.6毫米,最大三日雨量321.1毫米。

    (3)城区水系概况

    城区属于秦淮河流域,一干河水系,河道众多、水网密布,主要涉及中山河、南门河、金毕河、陈沛河、珍珠河、段林河、经济河、护城河等河道。其中,南门河河口20年一遇水位为12.29米(吴淞高程,以下同),陈沛河和金毕河河口20年一遇水位分别为13.29米和13.32米。城区内有1座小(二)型水库(辛庄水库),以及段林水库、老虎庄水库、金龙山水库等塘坝。城区上游有1座中型水库(中山水库)、1座小(一)型水库(王家甸水库),以及石塘水库等多处塘坝,向下汇入中山河,流经城区。

    护城河与中山河通过小西门枢纽工程调控水位。小西门枢纽排涝站设计流量10立方米/秒,是控制主城核心区内涝的关键。正常天气条件下,开启二里桥涵,同时调节小西门枢纽工程,控制护城河水位9.0米左右。调节中山河橡胶坝,控制中山河水位11.0米。中山河节制闸按9.0米控制水位。

    2.2内涝灾害防御体系

    溧水城区大部分区域涝水通过管网收集,汇入各条外河,排入秦淮河等。城区已基本形成了较完整的排涝体系。

    2.2.1排涝标准

    根据《南京市排水工程专项规划(2021-2035年)》,规划至2035年,南京市雨水管渠的设计重现期,非中心城区一般地区2-3年;非中心城区内涝防治重现期应达到30年一遇,最大允许退水时间不超过2小时。

    2.2.2排涝布局

    (1)河道

    城区范围地处一干河上游。护城河、南门河、陈沛河、中山河,最后汇入一干河,其中一干河上游段50年一遇洪水位为10.5~11.78m,中山河50年一遇洪水位为10.52~11.7m,南门河50年一遇洪水位为10.52~10.53m,陈沛河20年一遇洪水位为11.37~17.05m,金毕河20年一遇洪水位为11.4~15.53m。

    (2)泵站

    城区内共有4座泵站,即小西门枢纽排涝站、宝塔圩排涝站、王家冲站和宝城名苑泵站,现状排涝能力可满足排涝要求。

    (3)雨水管网

    城区内已基本实现雨污分流全覆盖。现状雨水管网共471.24公里。

    2.3风险分析

    2.3.1内涝灾害特征

    长江发生洪水时期,正值本地梅雨季节,暴雨频发,与江河洪水遭遇,此外还会遭受台风危害。受地理位置、降水特点和地形特征的共同影响,极易发生内涝灾害。据历史资料统计,建国后溧水区遭受的严重洪水灾害年份主要有:1954年,1969年,1977年,1983年,1987年,1991年,1995年,1996年,1998年,1999年,2002年,2003年,2007年、2010年,2015年,2016年,2020年。

    溧水区历史洪涝类型:

    (1)长江流域性洪水与溧水区及附近区域暴雨遭遇的特大洪水,如1954年、1983年、1991年,这些年份长江及其支流水位均较高,且历时较长。

    (2)长江水位高而水阳江、溧水及附近区域降雨较少,如1977年、1995年、1996年、1998年、2010年。

    (3)局部小流域暴雨影响而出现高水位,如1969年(秦淮河)、1987年(秦淮河)、1999年(石臼湖)、2003年(秦淮河)。

    (4)小范围的集中暴雨使支流及城市面临紧张形势,如2002年(秦淮河)、2012年。

    (5)流域大范围降雨,且下游水位高,顶托作用影响。如2015年6月秦淮河流域的洪灾和2016、2020年秦淮河、石臼湖流域特大洪灾。

    溧水区近几年典型降雨:统计近十年降雨数据,最大小时和日降雨量整体呈现增加趋势。

    近几年典型降雨最大小时降雨量和最大日降雨量

    年份

    雨水站

    最大小时降水量

    最大日降水量

    2014

    溧水国家基准气象站

    41.5(9月1日22时)

    135.6(7月5日)

    永阳东山社区

    77.8(9月1日23时)

    120.5(7月5日)

    永阳街道

    /

    /

    开发区

    /

    /

    开发区柘塘

    46.6(9月1日22时)

    89.6(7月5日)

    2015

    溧水国家基准气象站

    33.4(6月16日17时)

    105.5(6月27日)

    永阳东山社区

    22.9(6月16日17时)

    86.9(6月27日)

    永阳街道

    /

    /

    开发区

    /

    /

    开发区柘塘

    19.6(6月16日17时)

    132.4(6月27日)

    2016

    溧水国家基准气象站

    39.2(7月7日7时)

    113.8(7月2日)

    永阳东山社区

    43.6(7月7日7时)

    116.6(7月2日)

    永阳街道

    /

    /

    开发区

    /

    /

    开发区柘塘

    68.8(7月7日5时)

    128.3(7月1日)

    2017

    溧水国家基准气象站

    26.6(6月10日7时)

    155.3(6月10日)

    永阳东山社区

    24.3(6月10日7时)

    139.5(6月10日)

    永阳街道

    36.5(6月2日21时)

    157(6月10日)

    开发区

    32.8(7月10日5时)

    149.2(6月10日)

    开发区柘塘

    47.9(6月10日9时)

    182.3(6月10日)

    2018

    溧水国家基准气象站

    66.3(3月15日20时)

    133.4(7月5日)

    永阳东山社区

    65.3(9月17日22时)

    121.2(7月5日)

    永阳街道

    41.1(7月4日17时)

    86.2(8月17日)

    开发区

    34.7(7月30日19时)

    80.8(8月17日)

    开发区柘塘

    34.6(7月5日10时)

    91.3(8月17日)

    2019

    溧水国家基准气象站

    17.6(5月26日7时)

    70.9(8月10日)

    永阳东山社区

    33.1(8月25日19时)

    80.5(8月10日)

    永阳街道

    17.2(6月20日8时)

    55.2(6月18日)

    开发区

    33.7(8月25日20时)

    61.6(8月10日)

    开发区柘塘

    18.1(4月23日21时)

    56.1(8月10日)

    2020

    溧水国家基准气象站

    46.7(6月15日9时)

    116.3(7月17日)

    永阳东山社区

    62(6月15日9时)

    126.5(7月17日)

    永阳街道

    69.9(6月15日9时)

    134(6月15日)

    开发区

    71.4(6月15日9时)

    155.2(6月15日)

    开发区柘塘

    42.9(6月15日9时)

    152.6(6月15日)

    2021

    溧水国家基准气象站

    57.9(7月16日18时)

    91.0(7月28日)

    永阳东山社区

    38.6(7月16日18时)

    100.1(7月28日)

    永阳街道

    48.2(5月11日23时)

    94.8(7月4日)

    开发区

    47.2(8月10日14时)

    128.2(7月28日)

    开发区柘塘

    50.9(7月16日17时)

    114.9(7月28日)

    2022

    溧水国家基准气象站

    29.2(6月24日5时)

    76.8(7月17日)

    永阳东山社区

    24.9(6月24日5时)

    71.7(6月24日)

    永阳街道

    53.1(7月17日13时)

    105.9(7月17日)

    开发区

    60.3(6月24日4时)

    110.2(6月24日)

    开发区柘塘

    83.3(6月24日4时)

    141.8(6月24日)

    2023

    溧水国家基准气象站

    46(8月22日3时)

    151.0(6月30日)

    永阳东山社区

    56.9(8月22日3时)

    170.8(6月30日)

    永阳街道

    42.6(8月22日4时)

    147.1(8月22日)

    开发区

    36.8(8月13日15时)

    100.1(6月30日)

    开发区柘塘

    81.2(7月17日2时)

    104.4(7月17日)

    2.3.2风险因素

    溧水城区属于多山、岗丘散布、典型的低山丘陵岗圩并存地区,有高低水混杂现象;山洪源短流急、汇流时间短,对下游有一定冲击,如无想山大道沿线山洪风险相对较大。

    根据雨洪特性,进行风险因素排查,主要包括:强降雨、山洪灾害、外河高水位顶托等。

    (1)强降雨:近几年来极端天气频发,受地理位置、降水特点和地形特征的共同影响,易发生内涝灾害。当降雨强度超过现状综合排涝能力,极易造成城市道路、住宅小区等积水受淹。

    (2)山洪灾害:城区内的无想山等地区上游山洪沟来水峰高量大,增大了山体周边积淹水风险。

    (3)外河高水位顶托:长江发生洪水时期,正值本地梅雨季节,暴雨频发,与长江、秦淮河等江河洪水遭遇,城区极易发生内涝灾害。

    2.3.3风险计算与评估

    2.3.3.1风险计算方案

    风险评估构建管道、地面漫流的一、二维耦合模型,一维管道模型模拟预测积水位置及积水深度,二维地面漫流模型模拟积水在地面漫流及消退的过程。通过模型模拟,以按照规划目标要求设定的下游河道水位为边界条件,获取现状排涝系统设施在不同降雨(包括10年一遇、20年一遇、30年一遇、50年一遇和100年一遇)条件下,可能的积水点的空间分布,可能积水点的积水面积、积水时间、积水深度,以及雨水管道水位线、流速及流量变化曲线等信息。采用单一指标或者多个指标叠加,综合评估城市内涝灾害的危险性,并结合片区重要性和敏感性,对城市进行内涝风险等级划分。

    对区域内现状和规划排水系统进行梳理和信息集成,理清排水(雨水)系统,划分排水分区,在此基础上建立排水系统水力模型,进行一维二维耦合模拟分析,评估管网排水能力,识别内涝风险区域,可为工程规划提供支撑。

    (1)模型构建具体方法如下:

    1.信息集成与排水分区划分

    据地形高程以及雨水系统排口收集的汇水范围,对规划区划分了排水分区。

    2.模型网络概化

    利用InfoworksICM模型进行管道数据拓扑检查,生成规划地形地面高程模型,综合考虑了地形高程、下垫面情况、雨水分区、雨水管道分布,划分集水区,完成模型网络概化。

    3.产汇流方法

    ①产流模型

    不透水区域:机动车道路、步行道等不透水面采用固定径流系数0.9;

    透水区域:采用Horton渗透公式,初渗率f0:76mm·h-1;稳渗率fc:2.5mm·h-1;延迟系数:4;恢复系数:0。

    水面:固定径流系数1.0。

    ②汇流模型

    汇流模型采用SWMM非线性水库法模拟不同集水区的地形坡度下的汇流特征,进行各集水区的动态产汇流模拟。不透水面曼宁粗糙系数取0.012;透水区域曼宁粗糙系数取0.2。

    4.水动力方法

    地表产汇流进入雨水管网系统后,在雨水管网中流动状态较为复杂。管网中的水流运动通常采用一维圣·维南方程组描述。

    采用动力波方法对圣﹒维南方程组进行离散差分求解,动态模拟重力流、压力流、逆向流等水动力状态,进行动态非恒定流模拟。

    5.设计降雨

    设计降雨采用100年一遇1h小时、6h小时、24小时,根据《南京市暴雨强度公式》及《南京市设计暴雨强度及暴雨雨型查算表》计算确定。

    南京市暴雨雨型查算表

    重现期

    1h

    2h

    3h

    6h

    24h

    1年

    38

    49

    56

    66

    101

    2年

    49

    63

    73

    85

    130

    3年

    55

    72

    82

    96

    147

    5年

    63

    82

    94

    110

    169

    10年

    74

    96

    110

    129

    198

    20年

    84

    110

    127

    148

    227

    30年

    91

    119

    136

    159

    244

    50年

    99

    129

    148

    173

    265

    100年

    110

    143

    164

    192

    294

    100年一遇1h小时、6h小时、24小时与特大暴雨降雨量基本一致,因此本风险评估方案能满足要求。

    6.边界条件

    进行内涝风险分析时,需要分析城市内涝风险,河道顶托或者满溢都造成城市内涝的重要原因,因此在进行此类模拟中,管道模型下游边界条件应按照实际情况或者规划要求进行设定,本次河道水位设置为100年一遇。

    2.3.3.2风险等级划分

    根据淹没水深对人员安全的威胁程度,将特大暴雨淹没风险划分为“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极高风险”4个等级:

    (1)低风险(影响老百姓正常出行):淹没深度0.15~0.3米;

    (2)中风险(危及车辆行驶安全,交通受阻):淹没深度0.3~0.6米;

    (3)高风险(危及未成年人人身安全,财产受损):淹没深度0.6~1.0米;

    (4)极高风险(危及人身安全,区域成灾):淹没深度大于1.0米。

    2.3.3.3风险分析计算结果

    本次按最不利情况下分析,在外河低水位工况下,当发生24小时300毫米暴雨时,溧水城区淹没深度0.6~1.0m的面积约0.36km2

    2.3.4居住小区风险分析

    (1)安全隐患点

    宝城名苑、秦淮缘小区、华辉秦淮湾、双塘景苑、财贸新村、方正家园、琴音新村、宏泰花苑、珍珠花苑、淮源新村、明都苑、力盛佳苑、昱达花苑等低洼圩区为高风险区。

    (2)重点区域

    地铁站:溧水站、中山湖站、幸庄站、无想山站。

    政府医院区域:溧水区政府、溧水区人民医院、溧水区中医院。

    商业聚集区域:海乐城、永寿坊、天利广场、康利商业广场、溧水万达广场、万辰广场等。

    学校区域: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南京市溧水区第二高级中学、南京市溧水区第三高级中学、南京市溧水区特殊教育学校、江苏省溧水中等专业学校等。

    养老院:中建扬子悦年颐养中心。

    城市重要干道:长乐大道、淮源大道、群力大道、红光路、琴音大道、机场路、栖凤中路、交通路、天生桥大道等。

    2.3.5重点保护对象风险分析

    (1)重点单位

    范围内主要包括溧水区人民医院、溧水区中医院、中建扬子悦年颐养中心和居民小区等。

    (2)危旧房

    D级:永阳街道新建巷96-106号、108-118号两栋住宅楼(人员已搬离,数据位由房产局2023年6月提供)。

    (3)水电气重要基础设施

    南京市溧水区自来水厂、南京滨海燃气有限公司、大唐南京电厂等。

    (4)重点企业

    南京柯菲平盛辉制药有限公司、南京金盾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天朗制药有限公司等有毒制药企业等。

    3组织体系

    3.1指挥体系

    3.1.1城防指组成

    城区防汛防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城防指),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城区的防汛工作。

    城防指由分管副区长任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区城建局局长、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区水务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人武部、溧水公安分局、区城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工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溧水生态环境局、溧水规划资源分局、区房产局、区交运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委、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区气象局、区文旅局、区消防大队、开发区、永阳街道、区供电公司、区城建集团、区产业集团、区环境集团、溧高投等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3.1.2城防指职责

    城防指负责组织领导城区城市特大暴雨灾害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制定相关政策、规程和工作制度等,部署防御城市特大暴雨各项准备工作,决定启动和结束城市特大暴雨应急响应,组织抢险救灾,协调灾后处置。

    3.1.3成员单位职责

    区政府办: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参加防汛工作。

    区委宣传部:负责把握全区防汛宣传工作导向,组织、协调、指导新闻媒体做好防汛工作新闻报道;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协助气象、水务、应急管理等部门做好信息发布。

    区人武部:负责组织兵力支持地方抗洪抢险,安排执行阻水障碍及非常溢洪道爆破。协助地方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秩序;协助受灾群众转移和安置等工作;负责做好抗洪救灾增援部队协调对接。

    溧水公安分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灾区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打击阻扰防汛工作、造谣、惑众、盗窃、哄抢防汛物资以及破坏防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撤离或转移。

    区城建局:负责牵头城区防汛工作以及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的防汛工作;负责将城区防汛相关工程建设项目纳入城建计划;负责城区市政雨水管网设施运行管理,做好城区积淹水点的人工助排、安全警示及整治工作;负责组建城区防汛应急队伍,配备抢险设备和物资,组织协调城区排涝工作和防御台风工作;承担城市内涝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并调度相关应急力量进行洪涝灾害应急救援;指导灾害救援力量建设及应急救援演练;组织协调洪涝灾区救灾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负责调拨区级救灾物资。

    区水务局:负责水务工程统一调度,承担区级防汛物资管理工作。对城区内护城河、南门河、中山河以及外秦淮河的水位实时监控,负责小西门枢纽维护,随时开机排涝。

    区发改委:负责协调安排城区防汛工程建设、除险加固、水毁修复计划;承担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并按指令组织调运;协调防汛抢险救灾所需电力的供应和调度。

    区教育局:负责全区学校防汛工作,组织开展校舍检查,加强师生防汛知识宣传教育,指导师生防灾避险,发布学生转移、学校停课等通知。

    区工信局:负责指导企业做好防汛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工信系统防汛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电信、移动、联通防汛工作及通信设施抢险抢修,保障防汛应急通信畅通。

    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养老服务以及相关福利机构防汛工作,做好人员避险转移等。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安排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应急演练等防汛经费,及时安排险工隐患处理、抢险救灾、水毁修复经费,并监督使用。

    溧水生态环境局:负责水环境断面水质监测,组织开展污染成因调查,牵头编制污染物处置方案。

    溧水规划资源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预防,组织开展监测和预警;负责依法优先办理防汛排涝工程征地手续;承担因洪涝影响导致的山体崩塌、滑坡等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组织、协调后续地质灾害监测及治理工作;做好全各类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区房产局:负责指导城区房屋(老旧危房)安全度汛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对地下车库等地下构筑物的防汛工作。

    区交运局:负责道路交通和水运设施及交通在建工程的防汛安全,重点做好所辖下穿式立交、高速公路出入口匝道等重点部位防汛安全;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物资调运、灾区人员和物资撤退等所需的交通工具;协同公安部门做好防汛交通疏导和车辆分流,保证抢险救灾道路畅通。

    区城管局:负责户外广告牌等市政设施的隐患排查工作,加强防汛期间巡查,及时清理路面及雨水箅子上树叶垃圾杂物,保障排水通畅。组织人员队伍,按指令投入防汛抢险,并协助维持抢险现场秩序。

    区卫健委:负责洪涝灾区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核查报送医疗卫生信息。

    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负责协调对接气象、公安等部门提供防汛所需的部门数据,保证数据质量和传输时效,保障政务网等防汛相关网络畅通稳定。

    区气象局: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对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作出滚动预报,及时向城防指提供预报、预警信息服务。

    区文旅局:负责等级景区、旅游项目设施、文保单位等防汛工作;负责文旅重大活动、等级景区等安全提示信息发布,组织做好人员避险、疏导和转移。

    区消防大队:协助做好城区防汛紧急抢险工作。

    永阳街道:负责永阳街道城建局管养范围以外区域的防汛组织工作。负责城郊接合部、城中村、新老社区、居住户等区域的防汛排涝组织实施工作,并制定紧急疏散预案。负责宝塔圩泵站及王家冲泵站的维护和使用。

    开发区:负责其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抢险排涝工作。

    区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的防汛安全以及汛期电力保障。

    区城建集团:负责其建设项目施工区域范围内及其负责建设但尚未移交项目的排水防汛工作。

    区产业集团:负责其建设项目施工区域范围内及其负责建设但尚未移交项目的排水防汛工作,负责南门河原二小泵站、宝城名苑泵站、宝塔公园液压闸的维护和使用。

    区环境集团:负责其建设项目施工区域范围内及其负责建设但尚未移交项目的排水防汛工作。

    溧高投:负责其建设项目施工区域范围内及其负责建设但尚未移交项目的排水防汛工作。

    3.2日常办事机构

    城防指下设城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城防办),城防办设在区城建局,作为城防指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主任由区城建局局长兼任。

    承担城防指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城区内防汛工作。按照省、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负责城区和城市建设的防汛工作;负责城区防汛工程建设计划的制定和监督实施,城区市政防洪排涝设施运行管理;负责组建城区防汛应急队伍,配备抢险设备和物资,组织协调城区排涝工作和防御台风工作;承担城市内涝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

    3.3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区政府设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在本级政府和上级防指的领导下,组织协调本地区城市特大暴雨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4其他防汛组织

    各功能板块、开发区等应建立防城市特大暴雨组织体系,负责做好辖区内城市特大暴雨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服从城防指统一调度指挥。

    街道、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按照基层防汛工作要求,明确职责和人员,在城防指和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组织做好本区域和本单位城市特大暴雨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

    3.5工作组

    城防指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综合协调组、预警预报组、工程抢险组、应急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灾情统计组、宣传报道组等,由城防指有关成员单位组成,承担相应工作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区政府办牵头,协调处理防汛抢险救灾相关事宜,协助城防指领导协调各工作组的处置工作。

    预警预报组:由城防办牵头,区水务局、区气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城市数字治理中心等单位组成,负责滚动发布天气预报,提供实时气象水文信息和地质灾害预测预报等,提出洪涝灾害的发展趋势意见和防范对策,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预警信息。

    工程抢险组:由城防办牵头,区水务局、区城建局、区交运局、区房产局、区城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工信局、供电公司等单位组成,负责做好水务、电力、通信、交通、市政、地下空间等重要基础设施应急抢险。

    应急救援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人武部、区城建局、区城管局、区交运局、溧水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民政局、区工信局等单位组成,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协调调遣救援力量实施应急救援,负责转移受灾群众和财物。

    后勤保障组:由区发改委牵头,区应急管理局、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区卫健委、溧水公安分局、区交运局、区民政局、区工信局、供电公司等组成,负责交通、电力、通信、供水、供气等生活生产保供,组织医疗救护,抢险救援人员、物资设备等运输,以及转移安置人员生活保障。

    灾情统计组: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水务局、区城建局、溧水生态环境局、区交运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房产局、区工信局等单位组成,负责洪涝灾害核灾工作,开展灾情经济损失调查评估。

    宣传报道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水务局、区气象局、区工信局、区教育局、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组成,负责信息发布、舆情引导、宣传报道等工作。

    3.6专家库

    组建专家库,由相关专业的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为城市特大暴雨灾害指挥决策、应急处置等提供技术支撑。

    4预报、预警和预备

    4.1监测预报

    气象、水务(水文)和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应加强暴雨和洪水的监测预报,将结果报城防指,并按权限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遭遇重大灾害性天气时,应加强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并对未来可能发展趋势及影响作出评估,将评估结果报城防指。城防指要建立特大暴雨成员单位联动机制,组织多部门联合会商研判,为指挥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区交通运输局按照职责负责公路、地铁等方面内涝信息 安全风险提示。

    供水、供电、供气等其他有关部门做好相关预警工作。

    各相关部门将行业预报预警信息通过电话传真、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气象12379预警平台等多渠道按权限进行发布并及时报城防办。

    4.2预警信息发布

    区气象局负责及时向公众发布暴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与城防指实时共享雷达图像数据、气象监测预报预警信息。

    区水务局负责水情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水情预警。

    汛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重大险情、灾情可越级上报。

    防汛信息的报送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险情、灾情发生后,城防指、职能部门和防汛责任单位在组织抢险救援同时,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报告。一旦发生重大险情、灾情,必须在接报后半小时内报告城防办;特大或特殊情况,必须立即报告。

    防汛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播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对有重大影响的洪涝灾害,由区委宣传部审核后,会同城防指进行信息发布。汛情、工情及防汛动态(简报)等,由城防指统一审核和发布。涉及洪涝灾情的,由区城防办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和发布。

    4.3预警叫应机制

    含内部叫应和外部叫应。预警信息发布后,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立即到达各自岗位,做好应急准备。严密监视水雨情,重点关注低洼地区、重点道路、地铁、隧道、下凹式立交桥、危旧房屋、在建工地、电力电线、户外广告牌等检查巡查,提前采取措施,保障设施安全。城防指要督促有关部门强化“叫应”后转移避险等重要措施的跟踪反馈核实,抽查关键责任人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

    4.4预备

    各部门应按照职责要求做好各项预防工作,组织各单位与公民积极开展自我防范。

    4.4.1宣传教育

    思想准备:加强防汛工作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构建洪涝灾害防御应对机制,落实责任人、抢险队伍和应对措施,加强专业抢险队伍建设,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防汛工作。

    隐患排查:每年汛前各单位组织对水务工程设施、危旧房屋、积淹水点、地下空间(隧道、地铁、下凹式干道、人防设施等)等重点地区开展安全度汛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预案准备:城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编制(修订)本系统(部门)防汛应急预案。

    4.4.2转移准备

    城防指成员单位根据行业(系统)的风险隐患名录,对风险点重点关注,提出管控要求,做好避险转移准备工作。

    溧水区应落实至少30辆大巴,定期开展转移演练,转移车辆驾驶员应熟悉待转移小区位置、转移安置点及转移路线。接到响应通知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指定待转移小区,准备开展特大暴雨风险转移行动,确保接到响应后3小时内完成全部风险小区的转移。

    在溧水区遭遇自然灾害时,溧水区根据需要,向苏果超市紧急购买大米、方便面、饮用水、草席、雨衣、应急灯、蜡烛、给养(如肉类、鸡蛋、牛奶、蔗糖等)、被服、牙膏牙刷、洗发水、肥皂、卫生纸、打火机等物资。

    预警信息发布后针对宝城名苑、秦淮缘小区、华辉秦淮湾、双塘景苑、财贸新村、方正家园、琴音新村、宏泰花苑、珍珠花苑、淮源新村、明都苑、力盛佳苑、昱达花苑等低洼易涝区域的居民做好转移准备;针对中建扬子悦年颐养中心的老人以及溧水区人民医院、溧水区中医院的共计1500位住院病人(按床位数估算)做好转移准备。

    4.4.3协调准备

    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南京市溧水区主城区防汛应急预案》,落实城区重点易积淹水点“一点一案”、地下空间(隧道、地铁、下穿式道路、地下商业街、地下停车场、地下人行通道、人防设施等)工程防汛专项预案等。

    物资准备:全面摸清各级各类抢险救援力量状况,建立队伍、物资、装备等信息台账并动态更新。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做好内涝风险区抢排队伍准备;储备必需的麻袋、砂石、挡水板、小型抽水泵及移动泵车等物资设备。

    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防汛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病险的各类工程及基础设施实施应急除险加固,做好工程运行准备;对易积淹水点进行改造;水务设施日常管理做到井清、篦透、管通、盖全、河畅、栅洁、泵转、闸灵、厂运;跨汛期施工的涉水工程,落实安全度汛方案。预报有特大暴雨时,提前降低城市周边和辖区水库、湖泊、滞蓄空间和河网水位。

    隐患排查:每年汛前汛中各部门组织对水务工程设施、危旧房屋、积淹水点、地下空间、隐患点等重点部位开展安全度汛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下沉隧道、地下空间等要设置积水警示标识,建设必要的避险逃生设施。

    5应急响应

    5.1启动条件与程序

    进入汛期,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当出现下列情况经综合研判后,由城防指指挥长决定启动特大暴雨特级响应:

    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且1小时降雨量达到100毫米以上;或6小时降雨量达到200毫米以上;或24小时内降雨量达300毫米以上。

    5.2应急响应措施

    5.2.1重点防护对象措施

    (1)降雨过程中,密切监视城区河道水位,按照城区排水防涝调度方案科学调度水务工程,开展自排和抽排,尽快排出涝水,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水务、交通、房产、城建集团等部门加大重要路段、重点区域、地下空间等易积淹水点的巡查力度,按照“一点一案”的原则提前就位,一旦发现积淹水情况,及时开展处置。

    (3)落实供气、通信、供水、供电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维护生命线工程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运行的应急保障措施,加大巡查及检修力度,严防死守、全力保供,保障城市基本运转、社会基本稳定。特别是立足“三断”(断路、断电、断网)情况下,落实好队伍物资准备。

    (4)房产部门组织做好居民小区(地下车库)巡查检查,落实防倒灌措施,及时处置积淹水。

    (5)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协助市隧道、地铁管理主管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切实落实防倒灌及排涝措施,密切关注积淹水深度,适时关闭隧道出入口及地铁站点,协调交管部门进行交通疏导,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工作。

    (6)民政部门负责组织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机构、精神病人福利院等排涝应急处置工作,做好人员避险转移等。

    (7)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公交运行调度,视情调整公交计划;做好积淹水点交通疏导,视情对积淹水严重的隧道、下穿式道路等采取断路、绕行等管制措施,做好人员、车辆转移避险工作。

    (8)各街道、各平台、各行业管理部门须根据预案视情采取限制公共场所活动、错峰上下班或停课、停业、停工、停产、停运及其他防范措施。

    5.2.2转移与安置

    (1)转移对象

    包括宝城名苑、秦淮缘小区、华辉秦淮湾、双塘景苑、财贸新村、方正家园、琴音新村、宏泰花苑、珍珠花苑、淮源新村、明都苑、力盛佳苑、昱达花苑等低洼地区的居民;中建扬子悦年颐养中心的52位老人以及按床位数预估的溧水区人民医院1000位住院病人、溧水区中医院的500位住院病人,总计3158人(注:居住小区数据由区房产局提供、病人数据按床位估算,数据均为2023年6月)。

    当发生不同工况下特大暴雨时,视情对受涝风险区内处于高风险和极高风险区域(积淹水深度达到60cm以上)内一楼以下人员做好转移工作。

    (2)组织单位

    低洼地区的居民由永阳街道和相关社区组织转移;养老院的老人由区民政局组织转移;危房居民由区房产局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属地镇街及相关社区及时转移;溧水区人民医院、溧水区中医院的住院病人由区卫健委组织转移。各单位需根据工作安排落实负责人。

    (3)转移路线及方式

    转移路线由区交运局根据实时雨水工情及溧水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制定的《防汛抗旱防台专项应急预案》进行组织。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转移安置遵循安全、就近的原则。负责转移的责任人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可采取强制转移措施。转移路线0.5km以下的小区优先采用步行转移,老弱病残一律采用车辆进行转移。

    (4)转移安置地点

    安置原则为就近安置,可选地点包括位于永阳镇体育公园路的溧水体育公园中心应急避难场所,有效避难面积20万平方米,可容纳避难人数2万人;包括位于溧水区永阳镇珍珠南路20号的江苏省溧中附中固定应急避难场所,有效避难面积4.02万平米,可容纳避难人数4200人;包括位于溧水区珍珠北路103号的中等专业学校固定应急避难场所,有效避难面积2.03万平米,可容纳避难人数4700人。

    考虑特大暴雨的长时间影响及转移避险后的民众生活起居问题,地势较高处的学校和宾馆旅店也是可选地点,学校备选包括南京市溧水区实验小学(崇文路校区)、南京市溧水区第三小学、江苏省溧水高级中学;宾馆备选包括位于南京市溧水区幸庄路与秦淮大道交叉口溧水万达广场F1的如家酒店、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珍珠南路158号学府雅苑16幢1楼的汉庭酒店以及位于溧水体育公园附近的南京天泉云都大酒店和新时代开元名都大酒店(时代国际广场店)。

    (5)转移安置管理

    转移对象顺利转移后由其所在安置地点的街道和社区进行管理,街道和社区应及时向城防办报告转移人员的安置情况,报告频率不低于每日两次。街道和社区根据工作需要指定相关责任人。

    交通运输、公安、水务、消防等部门提供运输转移车辆、冲锋舟;应急、发改、商务等部门保障生活物资;公安部门负责转移安置的治安维护工作;卫健部门负责转移人员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工作。

    (6)防返措施

    区应急管理局应提前制定专项防返措施,由区城管局配合,在危险解除前严防转移人员擅自返回,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待应急响应终止后有序返回各自所在社区居住点。

    5.3应急响应终止

    根据灾害发展趋势和对城区影响情况的变化,适时变更应急响应等级。当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由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应急响应结束后,城防指应协助区防指、区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和补偿;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应急响应结束后,城防指应根据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预测预警、应急响应、抢险救灾、灾害影响等防汛工作评估,总结洪涝灾害特点、受灾情况、防御工作概况和经验教训等。

    6后期处置

    6.1灾后救助

    洪涝灾害发生后,政府要加强救灾救助工作领导,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确保有水喝、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可医。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条件允许时,可提高重建标准。相关险情消除后,临时设置的应急工程和设施应尽快拆除,恢复原工程功能。

    汛期结束或洪水退去后,遭到毁坏的水务、交通、电力、通信、市政等设施尽快组织修复,恢复主体功能。

    针对当年防汛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财政部门应安排专项资金,及时补充到位,所需物料数量和品种按物资储备定额确定。

    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应当及时归还或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调用相关专业抢险队伍,由申请调用的单位给予适当补助。保险机构应及时对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审核和赔付。

    6.2总结评估

    城防指每年应组织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分析存在问题,从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以及防汛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等各个环节提出改进建议,促进防汛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视情由城防指给予褒奖。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致伤致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工作生活照顾。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保障措施

    7.1组织保障

    建立健全防汛指挥机构,完善组织体系,细化职责分工,建立组织协调、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

    7.2受困和转移人口保障

    交运、公安等部门统筹各类交通工具通行管理,健全运力调用调配和应急绿色通道机制,保证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人员转移、河道航运等安全,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城防指可通过征用社会车辆组建防汛抢险救灾应急车队。

    7.3物资与资金保障

    完善属地为主、分级分部门负责的防汛抢险救灾物资装备储备体系,制定物资储备定额标准并足额储备到位。水务、发改、应急管理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储备排涝抢险救灾物资设备,各相关行业单位应按规范储备排涝专用物资设备,以备抢险急需。生命线工程、重要基础设施、地下空间等应设置挡水设施,备足防汛沙袋。因地制宜研究确定并落实极端情况下所需的抢险救灾物资以及抢险救援使用的移动泵车、大流量高扬程排水车、卫星等保底通信设备、应急发电车、长臂挖掘机、水下救生装备等。遇紧急情况,应提前向城市生命线工程等重要基础设施、重点保护对象和重要风险隐患点前置部署抢险力量和物资装备。

    财政部门安排防汛工作资金,主要用于抢险救灾、洪涝灾害水毁工程修复和建设等,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防汛抢险队伍由专业抢险队伍、消防综合性救援队伍、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及社会抢险力量等组成。水务、城建、城管、交通、供电等部门组建专业抢险队伍;应急管理部门协调动员社会抢险力量。

    区水务局、区发改委、区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储备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各相关行业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专用物资,以备抢险急需。城防指可委托社会企业代储部分防汛物资,紧急防汛期根据需要,可依法征用社会物资。

    7.4通信保障

    通信运营企业应优先为防汛指挥调度做好通信保障,建立稳定可靠的应急通信系统;安排应急维修抢险队伍,及时维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临时通信保障。城防指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通信与信息传递畅通。

    7.5交通保障

    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统筹各类交通工具通行管理,健全运力调用调配和应急绿色通道机制,保证排涝抢险救灾物资运输、人员转移等安全,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保障排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区城防指可通过征用社会车辆组建排涝抢险救灾应急车队。

    7.6电力保障

    供电部门做好防汛抢险救灾供电调度;安排应急维修抢险队伍,对输电故障及时维修;落实应急发电机组,确保防汛抢险救灾现场临时供电。

    7.7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做好内涝应急处置期间社会治安工作,依法严厉打击阻扰排涝抢险救灾和破坏工程设施的行为。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7.8卫生保障

    卫健部门加强洪涝灾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救治伤员、防疫消毒等,防止疾病流行。

    8附则

    8.1宣传培训与演练

    8.1.1宣传

    应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手机通信等媒体,开展特大暴雨有关政策、法规以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知识宣传教育。

    8.1.2培训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城防指积极开展领导干部、防汛管理人员、抢险队伍等防汛知识和技术培训。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

    8.1.3演练

    城防指应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不同类型的防汛抢险演练。专业抢险队伍应针对自身的业务特长和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进行抢险演练。

    8.2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溧水区城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编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区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编制本部门防汛应急预案或纳入本单位应急预案。

    防汛应急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每3年对本预案修订一次,并按原报批程序报批。

    8.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溧水区城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8.5高程系统

    本预案中高程统一采用吴淞高程系统。


    相关解读:《南京市溧水区特大暴雨城市防洪避险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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