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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K13651684/2024-45357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溧水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4-06-18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4年6月18日)
    文  号:     关 键 词:    环境影响评价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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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4年6月18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8日—2024年6月24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溧水区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25-572361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精密模具及塑料零部件生产项目

    柘塘街道

    斯玛麒(南京)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苏科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柘塘街道柘宁东路227号,租赁厂房,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建设精密模具及塑料零部件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形成年产小家电配套塑料制品50万件、汽车及汽车维保设备零部件塑料制品30万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1、废水:项目运营期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柘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注塑废气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DA001);破碎工序产生的废气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DA002);CNC加工、精加工、电火花工序产生的少量挥发性有机物于车间排放。注塑废气有组织非甲烷总烃、苯乙烯、丙烯腈、1,3-丁二烯、甲苯、乙苯、氨以及破碎工序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甲苯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标准;臭气浓度及无组织苯乙烯、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表2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厂界丙烯腈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表3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装置收尘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理;含油废金属屑、废切削液、废电火花油、废润滑油、废切削液桶、废电火花油桶、废润滑油桶及废活性炭统一收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零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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