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19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溧水区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25-572361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铝框门生产线技改项目 | 经济开发区 | 南京我乐家居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 南京信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经济开发区滨淮大道118号,本次项目不新增用地,依托现有厂房,购置生产设备,对现有一期项目中的铝框门(包覆门)进行改扩建,在现有铝材开孔工序后增加喷漆、玻璃钢化等工序,项目建成后全厂全屋定制家具产能增加10万m²,全厂产能为全屋定制家具2559万m²、实木家具产能8.3万m²。本次项目总投资400万元,环保投资69万元。 | 1、废水:项目运营期喷枪清洗水回用于调漆中,不外排;玻璃湿式加工除尘用水经沉淀处理达回用水质标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调漆、喷漆、流平工序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固化工序均在密闭面包固化炉内进行,1#、2#喷漆房废气有效收集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FQ-61),3#、4#喷漆房废气有效收集经干式过滤装置处理后与面包炉固化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FQ-6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表1、表2标准值;颗粒物、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限值。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安全处置。废油墨桶、漆渣、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玻璃废料、破损玻璃、循环水池捞渣、铝材清洁废毛毡布按一般固废处置;铝屑、铝材下脚料、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膜皮收集外售;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各类固废均得到有效利用或处置,固废零排放。 |
2 | 鞋底及军品通用作训靴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永阳街道 | 南京东亚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南京信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永阳街道永阳园区幸庄路10号,本次项目不新增用地面积及建筑面积,依托现有厂房,购置生产设备,对鞋底及军品通用作训靴生产线进行改扩建,现有1000万鞋底产能不变(其中200万用于厂内军品通用作训靴生产),新增200万双军品通用作训靴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环保投资800万元。 | 1、废水:本次项目运营期循环冷却水及划片冷却用水均循环使用,定期捞渣,补充新鲜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1#厂房:EVA配料、投料、EVA密炼、开炼、造粒工序废气均有效收集经1#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TPU鞋底及TPU片材密炼、造粒、橡胶硫化、硫化脱模工序废气均有效收集经2#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3);TPU部件干燥、注塑成型、TPU部件注塑脱模工序废气均有效收集经1#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拉毛废气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2#厂房:发泡废气有效收集经2#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一次射出、一次射出脱模、烘烤定型工序废气均有效收集经3#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5);燃气锅炉采取低氮燃烧,产生的废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3)。3#厂房1层:橡胶硫化、硫化脱模工序废气均有效收集经4#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6);橡胶开炼废气有效收集经5#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7);模具维修焊接、模具维修打磨工序废气均有效收集经移动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3#厂房2层:浇注、烘烤、浇注脱模、预热、热定型工序废气均有效收集经6#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8);军靴后处理废气有效收集经干式预处理+沸石分子筛转轮+RTO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9);拉毛废气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3#厂房3层:14条后处理线、油墨喷枪清洗工序废气均有效收集经干式预处理+沸石分子筛转轮+RTO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9);后处理线拉毛废气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4#厂房:橡胶密炼配料、投料、橡胶密炼、橡胶开炼、橡胶挤出工序废气均有效收集经3#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DA010);TPU鞋底及TPU片材密炼、造粒、TPU鞋底及TPU片材、EVA干燥、注塑、TPU鞋底及TPU片材干燥、挤出工序废气均有效收集经7#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DA011);发泡、膨大工序废气均有效收集经8#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DA012)。危废库废气有效收集经9#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DA014)。 DA001排气筒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DA004排气筒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氨,DA008排气筒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MDI,DA002、DA005、DA011、DA012排气筒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DA010排气筒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DA003、DA006、DA007排气筒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标准,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DA014排气筒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 DA009排气筒有组织废气VOCs、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标准,乙酸乙酯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相关标准;DA013排气筒锅炉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中表1标准。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标准,乙酸乙酯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表3标准,硫化氢、二硫化碳、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标准。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高空排放,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食堂油脂、厨余垃圾、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刷子、墨渣、废底钉、废工具笔、焊渣、废五金件、废液压油、废齿轮油、废劳保用品、废砂轮片、废包装物、废导热油、沉淀池沉渣、收集尘、清洗废液、废布袋、废沸石、废活性炭、干式过滤废布袋、废紫外灯管、浸泡池捞渣、冷却水槽捞渣等。建设项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暂存于垃圾桶每天由环卫部门清运,废油脂定期委托有关单位处置。其他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库,收集外售或委托环卫清运;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本项目产生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3 | 电子元器件生产项目 | 永阳街道 | 南京艾美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位于永阳街道永阳园区润溧路55号C24-101,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建设10条电子元器件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00万件电子元器件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 | 1、废水: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京市溧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焊锡废气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调漆、浸漆、烘干废气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危废库挥发性有机物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排放。调漆、浸漆、烘干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及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1、表3标准;焊锡废气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及厂界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表3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压敏胶带、废漆包线、焊渣、不合格品、收集尘、废包装袋、废包装盒、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压敏胶带、废漆包线、焊渣不合格品、收集尘、废包装袋、废包装盒、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4 | 年新增 5000 吨玻璃钢制品生产线扩建项目 | 东屏街道 | 南京新核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南京名环智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东屏街道工业集中区开屏路99号,本次项目依托现有厂房,购置3D连续拉绕生产线30条及6维多功能缠绕生产线5条,同时,拆除结构和内衬树脂玻璃钢制品生产线,保留环氧树脂玻璃钢制品生产线,并对环氧树脂玻璃钢制品生产线进行改扩建,新增5000吨环氧树脂玻璃钢制品的生产能力。项目建成后全厂产能为年产7000环氧树脂吨玻璃钢制品(管道制品3500吨、管件制品3500吨)。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 | 1、废水:本次项目运营期水压试验用水循环,定期补充,使用不外排,机加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达到相应回用水质标准后回用,不外排;水压试验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全厂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分别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东屏街道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2#、4#车间切割粉尘均有效收集经相应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DA003);3#车间切割粉尘和修整粉尘均有效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打磨粉尘有效收集经打磨除尘柜处理,以上废气一起通过1根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2);1#、2#车间天然气燃烧采取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废气分别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4、DA005);模具准备水性脱模、制作内外表面、注胶和固化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于车间无组织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表3相应标准;非甲烷总烃及修整、打磨、切割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表9标准及其修改单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抹布及手套、废树脂、边角料、废砂轮、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原料桶、收集尘、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污泥。边角料、废砂轮、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尘、污泥收集后外卖;废抹布及手套、废树脂、废原料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