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K13651684/2024-63745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组配分类: | 解读材料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溧水区消防救援局 | 生成日期: | 2024-08-0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溧水区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分级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消防安全;消防救援;监管范围;分级;火灾隐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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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区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分级监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分级监管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当前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边界不清、失控漏管、多头检查等问题,切实推动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明确区消防救援局、公安派出所、镇街应急——消防一体化工作站消防监管范围,严格执行分级监管标准,共同做好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杜绝出现随意调整监管等级及推卸监管责任的问题,努力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安全分级监管体系。
三、监管范围
(一)区消防救援局:负责对二级消防重点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依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督促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 溧水公安分局:确定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内的单位( 简称“一般单位”) ,负责对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和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村(居)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并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三) 开发区、各镇街:督促指导镇街应急-消防一体化工作站对辖区内除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派出所监管范围以外的单位和“九小场所”实施消防监督管理, 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和 24 类消防行政处罚权, 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知识宣传等工作,及时将场所数据采集情况、日常检查情况录入“181”平台。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消防救援局、溧水公安分局和开发区、各镇街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明确分工、细化措施、加强统筹、落实保障,确保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落实,切实提升全区消防工作水平。
(二) 加强衔接联动。区消防救援局、溧水公安分局和开发区、各镇街要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积极采取措施跟踪督促整改, 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工作的衔接,形成工作合力。
(三) 适时动态调整。区消防救援局、溧水公安分局要共同做好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集中调整工作,原则上,每年年初开展一次集中调整确定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名录。
(四) 强化跟踪问效。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区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督导指导和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及时予以通报、督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因履职不力造成亡人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