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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K13651684/2024-7036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体裁分类:    公告
    发布机构:    溧水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4-09-10
    生效日期:     废止日期:    
    信息名称: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4年9月10日)
    文  号:     关 键 词:    环境影响评价
    内容概览:    
    在线链接地址:    
    文件下载: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4年9月10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通信地址:溧水区市民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25-5723616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林植萃天然蜡精加工项目

    经济开发区

    中林植萃生物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南京南鸿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溧水区经济开发区淮源大道汇智产业园,租赁厂房,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建设内容为购置生产设备,建设中林植萃天然蜡精加工项目,项目建成后全厂可形成年产天然蜡1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

    1、废水:项目运营期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软水制备浓水、软水制备反冲洗废水、锅炉排污废水经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柘塘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熔化、脱色、压滤废气均有效收集经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2、表3限值。
    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优化设计方案、合理布局设备及建筑物,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包装袋、废石英砂、废树脂、废滤芯等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饼、废滤袋、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因此,本项目产生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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