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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溧水区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16:51  来源: 溧水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加载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1.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主要负责同志部署督导,分管同志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组织落实,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探索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充分利用新媒体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

    2.主动公开:2023年,区司法局在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司法行政工作,发布“征集调查”类2条、“公示公告”类5条,区政府网站“行政执法统一公示平台”栏目5条、“行政复议”栏目103条,综合各栏目总计公开115条。同时,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分别刊发稿件85、235篇,利用微信公众号发布内容534篇。

    3.依申请公开:我局持续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工作流程,畅通申请渠道,2023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

    4.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落实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逐字逐句审核,逐条逐项把关,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明确信息保密审核的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本年度无泄密事件发生。

    5.监督保障:我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着力解读回应和行业信息公开,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公开更新速度存在不及时的情况。下一步,我局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我局指挥中心作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统筹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扩大公开的范围,提高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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