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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1:00  来源: 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加载中......

    本年报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人民政府编制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溧水区和凤镇和凤北路1号;邮编:211216;电话:025-57460005;传真:025-5746262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坚持贯彻落实《条例》要求,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政务新媒体发布人员认真学条例,掌握信息公开相关要求,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溧水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镇按照《条例》要求,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扎实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进行更新维护,做到依法公开,及时实效,一年来,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得到加强,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序开展和深入推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未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今年以来,我镇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严格执行信息报送流程,对公开信息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内容准确、表述规范,确保质量。

    (四)监管保障情况。加强《条例》的学习,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把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执行透彻、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公正、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和凤镇政府在信息公开中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相关部门在信息发布的连续性不强、内容不够深、不够全面。下一步将对照《条例》要求,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培训,强化业务学习,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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