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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5:36  来源: 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加载中......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要求,由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的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大东门街68号,邮编:211200,电话:025-57220928,传真:025-5721414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溧水区政府人民政府办公室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全面落实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领域和渠道,主动公开质量和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一是持续深化主动公开。通过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16条;二是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件。建立健全登记、审核、会商、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全年受理通过网上申请、信件邮寄等形式的办件23件,未出现超时办结现象;三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发布信息的权威、准确、及时,有效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定期开展读网巡查,对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提醒相关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四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集约化、规范化展示各类信息,同时积极做好全区8个政府系统的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工作;五是强化评价监督保障。将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工作也纳入年底全区高质量发展考核绩效考核,强化了对各部门的激励与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3

    0

    0

    0

    0

    0

    2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5

    0

    0

    0

    0

    0

    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3

    0

    0

    0

    0

    0

    2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升,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有待优化等。

    下一步改进措施:认真做好国办、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部署,做好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指导各相关单位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强化责任担任,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校三审”制度,对所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对重点稿件要反复核校,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加大日常监测力度,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安全运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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