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废止、修改和延长有效期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经对我区2022年8月31日以前制发的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形成了《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废止、修改和延长有效期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12月4日前反馈区司法局。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南京市溧水区秦淮大道401号溧水区司法局915室。请在信封注明“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废止、修改和延长有效期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sfjwsk123@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行政规范性文件保留、废止、修改和延长有效期公开征求意见”。
联系人:胡云秀;联系电话:025-57212413。
附件:
1、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区政府行政规范性予以保留、废止、修改和延长有效期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
2、拟修改后延长有效的文件原文及拟修改后文稿
3、起草说明
南京市溧水区司法局
2022年11月24日
征集结果:《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废止、修改和延长有效期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结果